市民患肺癌被误诊为肺结核灭亡 病院过失判赔5万大香蕉新闻大发不时彩大发快三东莞时间网
京华时报讯(记者裴晓兰)患有肺癌的赵某被病院诊断为肺结核治疗了一个多月,其灭亡后,病院被认定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不足及过失。近日,通州法院一审判决病院赔偿赵某的家人共计5万余元。2012年9月,40多岁的赵某因身体不适到被告病院诊治,病院诊断其为肺结核,用肺结核的药物治疗了一个多月。但赵某没见好,且症状加重,于同年11月到别的一家病院治疗,结果被诊断为肺癌,住院61天后医治无效灭亡。赵某的家人认为,第一家病院的诊疗错误导致赵某灭亡,在调解无效后诉至法院索赔共计34万余元。病院则认为其不应承担负何责任。根据法院委托的司法剖断机构出具的申报认为,肺结核和肺癌比较轻易混淆,病院应该高度谨慎并留意鉴别,第一家病院在诊断过程中没有尽到留意义务,在为赵某治疗时未对其出现的体征反应引起重视,未进行需要的检查,诊断其为肺结核,存在医疗不足。法院认为,虽然赵某的灭亡是癌症自然成长的结果,但第一家病院在对赵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不足及过失,该过失与赵某的灭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,应负一定责任。法院结合病院的错误程度并参考剖断意见,判令病院赔偿赵某的家人医疗费、灭亡赔偿金、丧葬费等4万余元,并支付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。